襄阳市完善社区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为做好基层社会治理这篇大文章,今年以来,襄阳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社区治理“1+8”实施方案,全力保障社区治理领域财政支出,有效推进社区治理改革工作。
一、落实一个“快”字,突出保障“主动性”
一是即时响应“反应快”。局党组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重大战略部署,积极落实全市深化社区治理改革推进会议精神,高标准高质量谋划落实措施,坚定不移恪守应尽之责。二是压实责任“部署快”。迅速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梳理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量化责任目标,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层层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落细落地。三是资金保障“速度快”。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实时调度,整合工作资源,打破科室壁垒,第一时间报批、第一时间拨付、第一时间督促,按照“先预拨后结算”方式,省级资金市级先行垫付到位,市级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区级资金及时配套到位,确保社区治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狠抓一个“实”字,突出保障“有效性”
一是强化统筹“聚实力”。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安排资金,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重点保障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以及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安排。推动政策、资金、资源向基层集聚,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财力安排、资金拨付、监督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二是人员保障“出实招”。基础牢不牢、基层强不强,带头人至关重要。襄阳市作为全省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的三个试点城市之一,加速推进、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对连续任职达6年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程序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照财政保障体制,试点保障经费市级财政补助173.2万元已预拨到位,并调度700万元资金用于垫付省级财政补助部分。对于社区“两委”和一般社区工作者,通过四岗十八级职业和薪酬体系提升待遇,解决了之前社区工作者“人员身份复杂、发放标准不一、同工不同酬”现象,个人待遇综合提高幅度在45%以上。待遇兑现所需资金按市、区财政体制4:6 比例分担,市级财政补助6899.3万元已足额拨付到位。通过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每两年随全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变动调整一次,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用人环境。三是工作保障“重实际”。针对社区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分散、标准分配不合理”的问题,通过整合经费项目、制定统一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统一社区人员办公经费,按照社区人员(社区“两委”、网格员)实有人数人均3000元/年安排,市、区按5:5比例分担,2020年市级财政补助453.9万元已足额拨付到位。统一社区业务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以市民政局核定的各社区所管辖人口规模分类,按照3000户以下社区15万元/年、3000户以上社区20万元/年的标准足额安排,业务经费同比增长150%以上,有效地保障了基层工作的正常开展。截至10月底,按照市、区5:5比例分担,已拨付2020年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562.5万元。
三、形成一个“全”字,突出保障“系统性”
一是坚持“全要素”保障。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提升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服务功能,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市财政累计安排财政资金711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237个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累计安排财政资金3282万元,支持城区社会化管理终端服务、光纤专线租赁、社区实时联网信息系统、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数字平台等数字化党群服务建设。二是坚持“全方位”推进。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68亿元投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落实参与疫情防控物业服务企业财政补助1285万元,均已拨付至各城区,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三是坚持“全过程”督导。督导各区(市)财政部门制定社区治理改革财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区(市)财政部门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安排资金,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足额安排。督导各区(市)财政部门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街道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合理规范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推动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经费保障办法。同时,强化资金监管。督促各区(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作用,对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经费的审核、拨付及使用加强监管,积极稳妥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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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