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九家大中型企业今年将全面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非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的通报》(财办会[2009]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通知》(鄂财会发[2010]21号)的要求,郧县自2010年1月1日起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经十堰市财政局审核,确定郧县城投公司、兴升科技发展、天神实业、清大康迪、义兴工业、凯琦铸造、神河集团、金龙水泥、电力公司等9家大中型企业于2010年10月底以前全面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目前这9户企业正按照市、县财政局的要求,认真清理控制的子公司,全面清查资产负债情况,积极做好包括修订内部核算办法、新旧科目余额转换和衔接、会计核算软件调整等执行新准则的衔接工作,建立谨慎适度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科学选定公允价值方法,以确保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顺利平衡过渡和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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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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