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财政降下“及时雨” 企业提升竞争力——《关于稳住经济的三十条财政政策措施》解读
稳住市场主体,就能为稳住基本盘提供有力支撑。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关于稳住经济的三十条财政政策措施》是20个配套文件之一,涵盖退税减税、专项债券、政府采购、社保费缓缴、政府性融资担保、民生保障等八个方面,这些政策措施都是实招硬招,务实管用。
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是助企纾困的一项关键性举措。此次将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7个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企业纳入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意味着留抵退税政策再次扩围增量,显示出宏观政策在加力稳住经济大盘中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宏观调控的精准性。4至6月,全省为企业办理退税706亿元,6万多户纳税人直接受益。
近年来,国家支持企业创新力度不断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作为重要手段之一,在提高比例、扩大范围、加快速度等方面不断升级、加速发力。2022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河北省是传统能源和原材料大省,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将全面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为扎实稳定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并从信息共享、资格认定、日常服务、项目鉴定等方面落实落细该项政策,实现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方便企业享用政策红利,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转型升级,更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为了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措施》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大大促进了汽车消费市场的加速升温。
稳经济,让市场主体真解渴、早受益。政策只有执行迅速、到位,才能起到“及时雨”“雪中炭”的作用,为此,《措施》提出要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省、市两级转移支付尚未下达的,原则上6月中旬前全部下达;中央转移支付在接到后30日内下达;由按月调拨库款,阶段性调整为逐月预拨、按旬补调……
作为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也在提速。经省政府批准的2411亿元新增专项债额度4月份全部提前分配下达,6月17日已全部发行完毕。同时,《措施》也适当扩大了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鼓励各地将专项债券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包括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10个领域。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政府性融资担保是沟通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工具和纽带,为此,《措施》提出,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定向放贷。
《措施》还提出,要发挥省融资担保基金增信分险作用,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的担保机构给予40%至50%风险分担,引导合作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降低融资门槛,免除资产抵质押,将担保费率降至1.5%以内。省融资担保基金今年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再担保金额占比由不低于80%提高至不低于9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由不低于50%提高至不低于60%。
发挥政府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作用,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将年化担保费率控制在0.8%以内;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成员,阶段性给予担保贷款额2.5%的贴息贴费,对重点农业行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实行担保费减免。
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今年下半年该部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
《措施》还对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30条财政政策措施为企业送上“真金白银”,“含金量”十足,“干货满满”,用政策“减法”换来企业发展“加法”,护航企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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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