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财政局推进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
河北省唐山市财政局作为财政部确定的“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围绕依法理财,夯实工作基础,探索创新法治财政建设实现途径。
该局统筹推进示范点建设,制定法治型机关建设方案,明确依法理财、用财、管财的建设标准。组织领导班子和财政干部学法用法,落实重大决策事前学法制度。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全局有148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资格,5人受聘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陪审员。多年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协助开展200余项合法性审查,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水平。
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开了行政权力、行政责任、行政执法事项、罚没事项等多项清单,修订了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规范,细化决策程序,明确了行政权力的边界和尺度。出台行政执法公示、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等相关制度,修订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和诉讼、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管理办法,督促财政干部有效履行职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实施了涵盖预算收支管理、财政政策制定等“1+10”的内部控制规范。修订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累计清理规范性文件100余件,确保了财政文件的合法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该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今年完成检查事项22项,检查单位167个,对防风险、治污染、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跟踪检查,确保各项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涵盖全市18个县(市)区和70家市直预算部门,对26人进行追责,严肃了财经纪律;依法处理涉法案件,接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17次,完成协助执行5次,提出执行异议12次,依法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同时,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开展财政大讲堂、财税法律和会计制度培训,累计培训2万余人次;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组织以案说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加深财政干部对财税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开展社会普法活动,将财政法规知识普及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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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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