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财政局 支持压减过剩产能治污染
唐山市财政局统筹各级资金,加大投入,综合运用政策倒逼过剩产能退出,撬动社会资本防治污染,助推唐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在争取国家、省30多亿元去产能专项奖补资金基础上,唐山市本级配套资金近2亿元,按照每化解1万吨钢铁产能奖补5万元的标准奖励企业。通过努力,唐山市累计压减炼钢、炼铁过剩产能8000余万吨。在治污染方面,唐山市争取到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等试点补助资金27亿元,争取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亿元,市本级投入财政资金12亿元,有力支持了大气污染防治。
唐山市对重点污染企业采取差别电价、水价等措施,提高其运行成本,倒逼产能搬迁、退出。截至目前,唐山市累计征收差别电价资金5亿元,统筹用于产业结构调整。今年,唐山市本级统筹安排资金2亿元,推动陶瓷产业退城搬迁和改造升级,采取停产搬迁补助、贷款贴息、税费减免、财政奖补等多种方式,推动企业绿色发展;统筹资金支持国丰钢铁、唐山钢铁集团等大型钢铁企业搬迁改造。同时,唐山市累计拨付援企稳岗资金16.9亿元,帮助69家企业稳定就业19万人。
为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大气污染防治,唐山市利用省财政厅转贷的世行亚行贷款,设立总规模25.6亿元的蓝天基金,投入“公转铁”项目,力争将规模以上大型钢铁企业货物集疏港方式由公路运输转成铁路运输,从而控制粉尘飘洒,压减机动车尾气排放。去年,唐山市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33%,在生态环境部2017—2018年秋冬季空气质量目标考核中获评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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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