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三措施稳妥推进国企改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决策措施,妥善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东方市采取“转变财力保障模式、盘活国有资产、推动国有棚户区改造”三项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关闭工作,促进全市国有企业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
一是转变财力保障模式,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将原来的“企业处置资产变现、政府补助投入筹措改制经费”模式,转变为“政府全部兜底,改制资金列入当年预算,改制后企业资产政府全部收回统处”的模式,统筹推进国企改革,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截至2015年4月,东方市财政共投入安置费用4.36亿元,完成34家国企改革关闭工作,共安置职工3686人,基本完成了市属国企改革目标。
二是盘活国有资产,整合企改发展资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国有资产转让工作,把好资产评估和公开处置关。截至目前,共处置企业国有资产10家,整合企改资金1.01亿元。
三是关注民生,推动国有棚户区改造。按照东方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要求,东方市国资委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大力推进国企棚户区改造建设,做好棚户区改造民生实事。目前,实施企业职工棚户区改造606套,其中完成改造交付居住的144套,完成改造未交付居住的30套,正在改造中的共有43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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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