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六个统一”扎实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工作
海南省儋州市为扎实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工作,从2014年底开始,先行对那大、和庆、兰洋、木棠、雅星、排浦、白马井等7个镇实行村级财务与村级资金“双委托”管理。儋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三资办”)按照“六个统一”的方式扎实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工作:一是统一机构名称,将代理机构的名称统一定义为“×××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二是统一规章制度,形成一整套较为规范的正式文本下发各试点镇试行,同时已在各试点镇进行统一制度上墙。三是统一票据使用管理。为解决试点工作期间村组织日常小额开支无法取得正规票据的问题,印制了《儋州市村组织小额现金支付凭单》,并按照《关于村组织现金支出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规范票据使用对象、范围、额度。四是统一会计核算网络系统。试点镇统一连接财政网络及安装GFMIS账务系统进行会计电算化核算。五是统一业务培训指导。儋州市会计中心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主动承担起村财代理中心会计、村两委干部、报账员的培训任务。2014年起连续举办GFMIS账务系统操作及会计业务培训班4期,成效显著。六是统一落实经费保障。将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办公场地装修费用、网络信息费、聘用会计人员经费等各项经费纳入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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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