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统筹资金扶持医疗健康产业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财政资金扶持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的要求,为支持医疗健康产业(含事业)发展,省财政将省直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区域医疗中心能力建设等7项与医疗健康领域相关的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为医疗健康服务专项资金3.3亿元,用于医疗健康事业发展,包括提升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托底养老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另外,省财政将从地债资金中分3年转贷省发展控股公司共计10亿元用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完善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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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