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积极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按照3月2日财政部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省财政厅迅速行动,布置全省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工作要求。全省立即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在摸清各类存量资金情况的基础上,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方案,盘活资金将统筹用于冲减赤字、化解政府债务支出或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铁路公路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跟踪监控和统计分析,各市县按季度定期将财政存量情况资金报送省财政厅进行汇总分析;建立激励机制,本次盘活存量资金工作成效将作为我省2015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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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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