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拨3852万元实施学前教育校舍改建类项目
近日,省财政厅下拨资金3852万元实施2013年学前教育校舍改建类项目,专项用于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和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其中:2580万元用于儋州、东方、乐东、澄迈、五指山、定安等6个市县20所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1272万元用于万宁、儋州、屯昌、五指山、乐东、琼海、临高7个市县66所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
此次学前教育校舍改建类项目所需保教设备和生活设施,按照每班6万元标准配置,由省教育厅统一实行政府采购后,将实物发放到项目市县,设备资金不再下达到市县。其中,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项目按每班2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主要用于园舍建设、修缮和教学及生活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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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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