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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坚持“查”“改”“建”
一体纵深推进基层财政监管专项整治

  2021年7月下旬,贵州省财政厅针对基层财政管理基础薄弱、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等突出问题,为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政纲纪,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县及县以下财政监管专项整治。三个多月来,贵州省财政厅周密部署、强力推进,督导各地“查”深入、“改”彻底、“建”到位,不断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坚持“查”深入,梳理问题无遗漏。一是确定方向步骤。指导各地聚焦县乡两级财政、围绕三个方面内容、按照五个阶段推进落实,并设立“窗口期”引导财政干部主动坦白交代问题。二是明确检查责任。明确县乡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级自查自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自查自纠结果负完全责任。交叉检查、重点抽查工作组组长是专项核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结果负完全责任。三是督导推进落实。先后下发工作提示13次,深入25个县(区)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自查走过场、整改缓慢的地方严肃通报批评,确保检查对象全覆盖、检查内容无死角、梳理问题无遗漏。

  坚持“改”彻底,纠正差错防风险。一是规范建立台账。指导各地针对发现问题规范建立问题台账,逐条逐项确定整改主体、措施、责任人,细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二是强化调度指导。向各市(州)党委政府转办问题清单,强化面上调度和重点指导,督促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市县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财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问题发生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对标对表推进整改。三是提高整改质效。督促各地建立督办调度机制,强化统筹指导,提高整改效率,并通过查阅印证资料、实地检查复核等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坚持“建”到位,推动整治出长效。一是立足长治目标。指导各地牢固树立“当下治”是为了“长久立”的理念,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以理顺体制、健全制度为抓手,长效化规范基层财政管理。二是找准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对发现问题的系统梳理,以问题追溯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找准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本原因,分析透彻,有的放矢。三是健全长效机制。督促各地围绕管理权责不明晰、内控管理不严格、干部教育监管不到位等共性问题以及自身短板弱项,协同联动、精准施策、逐个击破,全力打通体制机制梗阻,切实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前三阶段工作已完成,梳理出会计核算不规范等十种类型问题,初步发现数起贪污挪用等违法犯罪案件。问题整改率已达65.9%,有关案件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已有部分违法乱纪分子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部分地区建章立制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贵州省财政厅将继续按照专项整治总体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完成、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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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