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财政局三项举措确保降费政策落实
一是公开目录清单。实行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信息公开制度,有序推进收费清单管理工作。按省财政厅更新频率,及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更新目录清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煤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要求全市各单位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规范公示行为,按规定公布本部门单位执收的收费项目清单及收费信息,认真执行收费清单管理规定,凡未列入收费清单管理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征收。共计在政府门户网站更新4个目录清单。
二是管控收费项目。根据目录清单内容,调整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收费项目。对取消和停止征收(包括暂停征收)的收费项目,在执收单位的收费项目库中予以停用和移除。依据目录清单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确保实现“目录清单之外无收费”,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省、市调整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收费目录清单》现目录内18个收费项目(其中县级10个项目)均由省、市级设定,我市未增加其他收费项目。2019年以来,已对教育、工业信息、公安(移民和出入境)、知识产权、易地扶贫搬迁等相关部门部分收费项目进行取消和减免。涉及因私普通护照费、往来港澳通行证费、普通高中学学业水平考试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排污费、不动产登记费等6余项。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梳理了解有关执收单位免征收费后存在的经费缺口,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予以保障,确保相关单位减费政策实施后有序运转。疫情防控期间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共使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78万元,执行率100%,用于兑现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援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困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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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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