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多方位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今年以来,福建省共投入省级以上资金32.86亿元,落实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和军属的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
一是落实优待政策。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其中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等六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高于国家标准。支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培训,常态化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巡诊。
二是做好双拥保障。将双拥慰问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确保慰问物资及时采购到位。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费标准,以及军休干部和遗偶重大节日慰问金标准。
三是支持英烈褒扬。安排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设施补助资金,支持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更好满足伤残军人医疗和供养需求,以及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文化建设需求。
四是完善保障体系。对脱贫县退役军人服务站予以补助,对困难退役军人予以援助帮扶。成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开展就业创业扶持、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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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