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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财政局厉行勤俭节约规范车辆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降低机关车辆运行成本,确保车辆有序调度高效运转,近日,庄河市财政局出台了《庄河市财政局机关车辆管理办法》,重点对车辆用途、车辆用油及维修等几个方面进行了限制与约束,力促勤俭节约。

  该办法规定,未经批准非工作日及八小时之外,严谨动用机关公车,严谨婚丧喜庆使用公车,严谨将公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用油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庄河境内原则上不准使用现金加油,因公务出差在外地加油产生的费用,应在返回单位两日内持发票核报,并说明情况;车辆保养、维修、更换和添置配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驾驶人员不得自行决定;同时,车辆保险按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此外,办法还对车辆使用审批、驾驶员驾驶行为、车辆保养以及车辆停放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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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