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严格把关确保我市现代畜牧业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生猪发酵床项目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的通知》要求,2010年初,大连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动监局)及时制定了《2010年市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生猪发酵床项目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市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生猪发酵床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部门责任,通过采取“八项措施”,严把项目评审关。
一是严把基层审核关。为充分发挥县级财政、农业部门积极性,把项目的初审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我们实行县级主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负责制,要求县级按照标准严格把关,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允许上报。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库,实行现代化项目管理,项目申报材料增加了图片资料、项目法人情况的基础资料,使项目审核、验收、追溯、事后监管进一步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三是严把书面材料评审关。项目审核小组通过对申报项目的书面审核,了解各地项目建设情况,按建设标准严格把关,为下一步进行项目现场审核奠定了基础,提高了项目验收工作的效率。
四是严把项目现场评审关。市级部门对项目审核采取随机抽查、现场评审原则。项目审核小组填写《财政支农项目审核意见表》,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增加项目管理透明度,并将审核原始资料存档,保证了项目公开、公正、公平。经现场审核发现不合格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同时取消下一年度该地区项目申报资格。
五是实行一票否决制。项目审核小组成员对所负责的核查内容独立工作并负责,审核中发现有一项检查内容不合格,即判定该项目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项目审核小组组长不能干涉其他审核人员评审结果。
六是强调审核纪律。《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审核的纪律性,要求项目审核小组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坚持原则、文明礼貌;客观真实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公正评价;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要保密;被检查单位评价结果未公布前,不得对外泄露评价结果及相关信息;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经营性娱乐活动,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或利益关系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馈赠。
七是实行项目公示制。项目审核合格后,在财政支农项目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将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到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
八是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一卡(折)通”。补贴资金由县区财政、农村信用联社通过“一卡(折)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养殖户手中,此举既保护了养殖户个人权益,又确保了补助资金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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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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