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全面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
去年,我市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今年,根据全国和全省明确的工作重点和部署,我市继续深入推进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目前,“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已基本结束。从10月份开始,我市将全面开展“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
此次重点检查将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专项资金核查等工作,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和群众举报情况加强“小金库”问题检查。涉及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违法行为,举报人都可自愿向市、区、县(先导区)“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进行举报,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材料内容要具体。对实名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由“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按照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罚款合计金额的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资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0万元。
市及区市县(先导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受理当地的举报事宜。大连市本级“小金库”举报案件受理机构为:大连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邮政编码116001,举报电话:82593135,举报电子信箱:czj82816655@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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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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