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召开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9月7日,市财政局、证监局、审计局、银监局、保监局、国资委六部门联合召开“大连市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和《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部署我市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我市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市属国有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和企业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企业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这个控制目标包括: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体系,对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大连市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我市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自2010年8月开始宣传培训,自8月15日至12月31日为选定试点企业并做好执行前准备工作阶段。经与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协商,我市确定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首期试点。经过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力争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实现我市大中型企业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工作目标。
会议强调,全力推进我市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自上而下推动。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支持内控规范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全市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也要加强对这项工作总体领导,充分发挥领导、指导、组织和协调作用。 二是要开展宣传培训,及时转变观念。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报刊等媒体,通过组织企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审计、监管部门等方面代表参加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着力开展全方位的内部控制规范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加强培训,将培训作为开展对会计人员内控宣传的主要措施来落实。三是要加强协作,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局面。国资、证监、审计等相关监管部门应通过指导和推动我市企业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增强政府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市企业尤其是试点企业应在监管部门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引导和帮助下,及时查漏补缺,建立健全企业内控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应通过测试、评价企业内控建设的有效性,提供高端型、高附加值的增值服务。高校及研究机构,应在归纳企业内控审计典型案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与升华,为深化我市企业内控建设提供科学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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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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