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部署启动阶段工作圆满结束
为做好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财农[2010]176号)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局牵头制定了《大连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大连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市级领导小组,并于6月30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总结和自查自纠阶段动员部署。至此,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部署启动阶段工作圆满结束,即将进入自查自纠阶段。
在市级领导小组会上,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审计局副局长宫本胜宣读了《大连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纠风办副主任丛培敏宣读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最后,领导小组组长、市财政局局长毛岩亮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孙广田副市长受李万才市长委托,参加了6月17日中央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并作了讲话。李万才市长亲自审阅批准了《大连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此次清查将对强农惠农资金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时间跨度从2007年到2009年,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从重点检查面看,市级领导小组重点检查不低于50%。
会议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齐头并进开展工作,要抽调专门人员,保证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的力量;各区市县财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承担起事务性工作;市财政局相关处室要按照分工,与对应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配合和衔接。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清查的内容、范围和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实事求是地反映在资金、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还要认真排查新问题,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要如实填报各项检查表和自查自纠报告表,按时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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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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