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福建监管局:立足“三个围绕” 推进金融企业负责人
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预算管理从严向细
近年来,福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部署,切实履行金融资本出资人监管职责,积极建立履职待遇预算管理动态监控机制,通过“三个围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督促中央在闽金融企业预算管理持续优化。
一、围绕预算制度完善找问题固根基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收集梳理26家中央在闽金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制度,针对制度完备情况、制定标准、层级细化和规范管理进行逐项比对分析,并召开制度建设监督分析通报会,通报各企业主要问题。二是压实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加强思想重视程度,负责人对预算管理负总责,将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管理纳入领导班子党委会议安排部署,切实抓牢主体责任链条,带头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三是做好“关键少数”的预算制度覆盖。重点把对预算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结合起来,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制度全面覆盖省分公司负责人。建议金融企业逐步提高制度覆盖的部门扩展和基层延伸,分阶段将预算制度覆盖至省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地市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二、围绕预算编制执行找问题促优化
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部分企业编制预算表的统计口径未覆盖公务用车费、办公用房费、培训管理费、业务招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通信费、国内差旅费、差旅食宿费等8个细项,仅编制部分统计口径数;编制未细化到省分公司每位负责人,仅简单报送全体负责人预算的合计数。二是提高预算执行率。一些金融企业2020年预算执行率偏低,个别企业2019、2020年连续2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部分2020年预算执行率偏低的企业,2021年预算编制数未进行较大调整,仍保持在较高水平,甚至还较大幅度上调2021年预算数。三是提醒部分单位预算编制数大幅高于平均水平。一些企业在制定预算编制数时,未结合以前年度预算实际执行数和负责人实际履职情况,未与负责人履职时间挂钩,预算编制较为粗犷、不够科学细化,导致个别企业人均预算编制数大幅偏离平均值,人均预算编制数最高的企业是平均值的2.32倍。对此,福建监管局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同业可比、序时可比原则,将对金融企业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开展常态跟踪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归纳共性问题和明显不足,加强整改优化。
三、围绕预算报表填报找问题抓规范
一是规定预算报送要求。通过建立预算报表年度报送机制和重大预算调整及时反馈机制,要求金融企业做好资料报送工作,全面、精准、及时报送反映各单位的预算制度、预算编制数、预算执行数等预算资料,使预算管理切实达到常态监测、动态跟踪、实时反馈、有效研判。二是强化预算报表填报全面性。各单位编制预算需从完善管理制度、细化层级标准、强化制度执行的方面入手,覆盖到公务用车费、办公用房费、培训管理费、业务招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通信费、国内差旅费、差旅食宿费等8个方面,细化至省分公司每位负责人。三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预算编制需涵盖省分公司每位负责人上年度预算编制数和执行数、本年度预算编制数,以及每位负责人到任、离任时间点和预算制定解释说明;并对8个统计口径逐一进行计算说明,对每位负责人的逐项预算科目计算同比增长率。另外,建议可以将省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地市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纳入预算编制,并和省公司负责人预算报表一同报送福建监管局。
下阶段,福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中央在闽金融企业预算管理的动态监控,适时结合通报函、通报会和财政监管约谈等抓手,督促金融企业预算管理遵循勤俭节约、依法合规、总量控制、公开透明原则,科学规范预算编制,完善财务管理,进一步优化健全金融企业预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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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