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财政局:积极完善民生工程惠民利民建后管养机制
2022年,全椒县因地制宜完善民生工程惠民利民建后管养机制。
一是持续发挥民生工程效益。围绕2007年以来全县实施的所有建设类民生工程,以及即将实施的建设类民生工程,积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采取多元参与的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市场在民生工程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在全县建立健全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投入长效机制,确保管养资金稳定持续,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合理多元,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二是确保建成项目持续发挥效益。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明晰产权归属,充分调动组织实施方、产权归属单位、运行维护单位、受益群众等各方投入积极性;注重建后管养投入稳定性和长效性,加强政府日常监管,对项目运行、质量安全、群众受益情况全程监控,确保建成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是保障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持续有效投入。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一致原则,县政府对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投入负总责,县财政部门强化民生工程预算管理,用好用活有限的财政资金。在全县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增加财政民生投入,夯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基础。根据各项目特点,坚持财政投入一点、集体投入一点、群众投入一点、社会投入一点,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确保建成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四是完善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机制。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建立健全民生领域全生命周期预算绩效跟踪机制;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健全评价指标,构建科学的民生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开展民生资金、民生政策、民生项目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及时改进完善建后管养投入机制、模式、绩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建成项目惠民功效,营造社会各界关注、理解和支持民生工程的和谐氛围的基础上,持续强化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公示,通过村务公开栏公示,网上信息公示等多种方式,公示实施过程,公示实施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长期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发挥群众在项目管理、运行、维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4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