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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站高新区财政局:“三全”促预算绩效管理再提升

  2021年度,合肥市新站高新区着力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基本建成区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坚持预算绩效一体化,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的有机结合。

  一是紧抓制度建设“全方位”。出台《合肥新站高新区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四项重点领域绩效管理办法,完成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全覆盖,其中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和涉企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系合肥市首个区级办法。印发《合肥新站高新区区级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预算绩效评价质量控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加强预算绩效过程管理质量控制,基本建成了“顶层全面-框架清晰-过程细化”的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管理内容“全覆盖”。事前绩效评估应开展尽开展,结果实现全部应用。绩效目标编制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全部预算项目,并与预算同步批复,目标评审完成100%“二轮评审”全覆盖。绩效监控与预算执行紧密结合,实现部门整体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执行和绩效“双监控”。绩效评价立足单位自评、推进部门评价、落实财政评价,构建“重点领域+部门、项目”的多维立体评价体系。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全部随同政府或部门预决算同步向社会公开。特别是2021年在区政务公开网上全文向社会公开了2020年度财政重点评价的第三方报告,社会群众反响良好,较往年咨询评价结果来件数显著降低。

  三是坚持结果应用“全过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项目1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91%,涉及金额6.84亿元,取消项目6个,整体评估核减率达37.44%。事中监控及时纠偏,调整12个项目绩效目标,清理收回30个低效项目共计1859.15万元资金。2022年度预算编制中,全面审核部门申报的17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25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审核率、反馈率、反馈整改率均达100%,真正实现将绩效目标编制作为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财政评价的项目结果全部应用,较一下初核数进一步压减2428万元,并针对绩效管理情况不佳的14个部门,分别对部门定额公用经费处以5-10%的压减,涉及资金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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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