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财政局:“四统一”推进农村公益事业
财政奖补项目规范化管理
2021年,长丰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谋划、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规范化管理。
一是统一把群众所求所愿作为项目选择的根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源于农民,又落脚于农民,是群众路线的具体表现。该县认真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优先选择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建设项目,力求把这项工作打造成群众最拥护、参与最积极、真正得实惠的民心工程。
二是统一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财政奖补资金额度和有关文件规定,准确测算出财政奖补和村民筹资金额。在此基础上,对村申报、乡镇审核上报的项目进行科学筛选,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三是统一实行阳光民主管理。乡镇村成立项目监督工作组,从民主议事、筹资筹劳、项目申报与使用、财务公开、工程质量、工程验收等进行民主监督,项目实施地所在的村民组组长对项目实施工程进行全程监督,乡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公开透明、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
四是统一项目资金管理。年初,县财政局将项目批复资金以指标形式下达至乡镇,乡镇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编制项目资金指标、资金计划,报县财政局审核。项目资金支付由财政局综改科、县国库支付中心共同审核,项目资金直达项目施工单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乡镇建立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台账,设立单独账套,对核算原则、会计科目使用、财务手续、账务处理流程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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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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