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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财政局:“五化”同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一是深化制度建设。坚持政府债券是唯一的合法举债途径,在政府债务限额内适度举债,出台市级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稳妥加强日常管理,强化预算监督,按时还本付息。

  二是实化项目申报。印发做好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和储备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府专项债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等文件,完善专项债项目储备申报、发行使用流程。建立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项目动态申报机制,从政策支持范围、项目选择“四个对标”等方面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第三方金融机构组织编制非标专项债项目“两案一书”,提高入库率,确保“谋划一批、入库一批,发行一批、开工一批”。

  三是优化资金投向。坚持源头管控,在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环节进一步明确专项债券资金投向,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投向符合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严禁用于负面清单,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严禁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等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等。

  四是强化日常管控。建立落实支出进度按月调度、通报约谈、分配挂钩三个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专项债项目,对专项债项目建设进度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推进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领导,推动形成实物工作量。对专项债务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督办清单,明确责任部门限时解决,有效地提高政府债券资金实际使用支出进度。同时,主动公开债券信息,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不断管好用好债券资金。

  五是固化还款责任。坚持“谁举债、谁偿还”,对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签订转贷协议,全面压实还贷主体责任。实行“发债项目公开、举债主体公开、用债绩效公开、还债结果公开”,对非标债偿还出现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终身追责,坚持筑牢债务风险防范“铁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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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