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多措并举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2021年,金寨县财政局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落实采购预留份额政策,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中小企业稳步发展。
“建平台”。为简化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办事效率,建设金寨县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与财政一体化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六安市·金寨)“三网”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供应商少跑路”。
“全公开”。为加强采购需求管理,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涉密采购及紧急采购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未经意向公开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予开展采购活动。预算单位需提前30日发出采购意向,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更新。
“预付款”。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文件中约定预付合同价款,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以提高到30%以上,与疫情防控有关紧缺物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100%。
“留份额”。严格落实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政策,小额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金额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给予产品价格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降成本”。为切实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参与金寨县政府采购的投标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所有中标企业均免收投标保证金。
“快支付”。为纾困企业资金周转,明确政府采购货物付款时间,约定预付款的应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8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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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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