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五大举措兜牢兜实基层“三保”
近年来,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将“三保”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巩固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加大财力倾斜支持力度。安徽省财政厅在相关转移支付测算分配中,坚持将财政困难程度作为重要分配因素,不断加大对市县特别是财力薄弱县区支持力度,努力提升县级财力均衡度。1—11月,省财政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资金超2600亿元,为县级落实“三保”责任提供财力支撑。同时,省财政在全额下达中央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又统筹财力,专门下达省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亿元。
做好“三保”支出库款保障。省财政结合市县收支进度、库款保障水平等,加强资金调度管理,助力市县库款水平维持在合理区间,增强县级“三保”支付保障能力。同时,明确要求市级财政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区的库款调度,增强区级财政库款支配能力,切实保障县级“三保”支出资金需求。
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安徽省财政厅代省政府起草贯彻落实意见,指导促进县级财政可持续运行,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前,依规进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避免挤占“三保”可用财力空间。
着力抓好“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将县级“三保”可用财力和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需求作为预算审核的重点,建立健全县级预算自查、市级全面审核、省级备案审查的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县级足额安排“三保”预算,确保不留硬缺口,从源头夯实“三保”基础。
持续开展“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充分依托财政部“三保”运行监测系统,会同财政部安徽监管局,动态监控县级“三保”预算执行、库款保障水平等情况。同时,逐县开展“三保”等重点支出情况分析,研究增强县级保障能力措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细化对市县“三保”工作指导,着力健全“三保”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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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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