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新区出台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近日,高新区出台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机构、职责分工、运作模式、收益分配、风险控制和监督、绩效评价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产业基金使用管理。
一是锁定基金定位。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防范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运作,旨在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向高新区重点支持的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优化投资方式。主要采取与社会资本及其他政府资金合作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股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等各种“子基金”的运作模式。每支子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引导基金出资额原则上为子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10%,最高不超过20%。对符合高新区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可实行“直接投资”的运作模式。
三是聚焦创新创业。子基金重点投向电子信息、公共安全、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等产业,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培育新兴战略性产业。其中,对初创期企业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0%。高新区设立行业投资项目备选库提供项目信息查询和对接服务。
四是完善退出机制。子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引导基金可通过到期清算、社会股东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为体现政府资金的政策性,可给予社会出资人适当让利。
截至目前,高新区发起设立天使投资基金1支,参股中兴合创、紫煦、兴皖创投等产业投资基金7支。区财政累计出资4.28亿元,撬动资金规模25.61亿元,撬动比例达1:6,有力支持了高新区内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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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