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2018-11-07

 

  财文〔2018〕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8516004000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709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和《财政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47号)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2019年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至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精神,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并统筹考虑好2019年资金安排,其中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表

  财  政  部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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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达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