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2018-09-30

 

  财文〔2018〕9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0号)精神,现下达你省(区、市)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8516004000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660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具体项目、金额和绩效目标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和《财政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47号)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有关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如你省(区、市)因预算核定数与申报数存在差异需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请于接到资金30日内将绩效目标调整表随资金分配结果报送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同时,请将你省(区、市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按项目形成项目绩效目标表并随资金一并下达。

  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精神,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其中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请按照《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配合做好指标登录、动态监控等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按照公开要求,抓紧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和政策办法。

 

 

  附件: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汇总表  

  财  政  部

  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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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汇总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