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细化2016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第一批)的通知
2016-08-09
财建〔2016〕12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港口建设费相关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财建〔2015〕850号),经审核,现细化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6年港口建设费用于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第一批)。具体项目、金额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详见附件。
请尽快将资金拨付有关单位,并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财政部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