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2020-06-16

 

财社〔2020〕61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经研究,下达你兵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3001万元(项目代码:Z175080060004),其中一师阿拉尔市1312万元、四师可克达拉市1689万元,用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你兵团试点地区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有关要求,统筹用于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二、请将上述资金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你兵团财政局要与民政局密切合作,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下拨到试点地区。同时,要指导试点地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试点工作。

  四、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有关要求,参照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要求和补助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你兵团绩效目标,填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见附件),在收到补助资金60日内报我部及民政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新疆监管局,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兵团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兵团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兵团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兵团内落实到位的具体项目要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报兵团财政及民政局备案。

  附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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