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
活动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的通知

2017-07-04

 

  财文〔2017〕5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支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10 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代码:Z175050040003),用于补助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具体金额、绩效目标等情况见附件。

  设备购置经费的补助标准为:每个社区文化中心12万元,其中: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设备购置5万元,书架、图书、乐器、音响等基本业务设备购置7万元;每个文化活动室5万元,其中: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设备购置2.5万元,桌椅、书架、音响等基本业务设备购置2.5万元。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设备购置请根据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确定的备选设备参数及详细目录组织采购,基本业务设备购置由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配置的设备应加上“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

  请加强与文化厅(局)的沟通和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如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因预算核定数与申报数存在差异需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的,请于接到转移支付30日内将绩效目标调整表随资金分配结果报送财政部、文化部备案,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2017年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预算表

                                  财政部

  2017年6月13日

附件下载

2017年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