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6-11-17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社〔2016〕72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民政部 财政部 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09〕81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217号),经研究,现补助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万元,扣除提前下达的 万元,本次下达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参考因素包括困难群众数量、财政困难程度、资金结余情况、地方财政努力程度以及相关工作绩效指标等因素。
二、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列入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资金列入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第2296013项“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三、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按照《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要求,填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上报民政部,民政部初审后报送财政部审核备案。民政部负责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四、地方各级财政和民政部门要科学测算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需求,结合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合理安排本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有关要求,做好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城乡困难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资助以及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工作;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和救助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财政部 民政部
2016年6月16日
附件:2016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2016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 区
合计
已下达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本次下达资金
小计
一般公共
预算资金彩票公益金
合 计
1541323
993642
547681
367681
180000
北 京
2401
1548
853
573
280
天 津
3572
2301
1271
854
417
河 北
58086
32512
25574
18791
6783
山 西
48416
27227
21189
15535
5654
内蒙古
50893
31639
19254
13311
5943
辽 宁
32443
20902
11541
7752
3789
吉 林
58055
39184
18871
12091
6780
黑龙江
74424
50233
24191
15500
8691
上 海
2309
1487
822
552
270
江 苏
16226
10454
5772
3877
1895
浙 江
7879
5077
2802
1882
920
安 徽
67760
44410
23350
15437
7913
福 建
12803
8249
4554
3059
1495
江 西
73805
49815
23990
15371
8619
山 东
33861
21816
12045
8091
3954
河 南
85409
57647
27762
17788
9974
湖 北
65075
43922
21153
13553
7600
湖 南
92813
62645
30168
19329
10839
广 东
16020
10322
5698
3827
1871
广 西
68438
39736
28702
20710
7992
海 南
23328
12246
11082
8358
2724
重 庆
48956
27974
20982
15265
5717
四 川
134324
90663
43661
27972
15689
贵 州
77388
52234
25154
16116
9038
云 南
86121
58128
27993
17936
10057
西 藏
22479
11801
10678
8053
2625
陕 西
70581
47639
22942
14699
8243
甘 肃
82488
55676
26812
17179
9633
青 海
35626
20151
15475
11314
4161
宁 夏
28658
15044
13614
10267
3347
新 疆
60686
40960
19726
12639
7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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