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2021-12-01

 

                                 财资2021〕141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资委关于支持地方做好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的清算审核意见,以及中央部门管理企业、中央文化企业等相关中央企业退休人员移交数量,我们核定了你兵团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的数额。现就提前下达你兵团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算(代码:Z20519002000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202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下达你兵团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38万元,该资金列2022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701费用补贴”和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30105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二、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你兵团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三、请加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结合你兵团实际情况,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统筹用于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如有不足,由你兵团自行负担。

四、为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认真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表

2.企业满意度调查问卷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29

附件下载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表.xlsx
企业满意度调查问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