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资〔2019〕23号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你厅关于申请2019年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文件收悉。经审核,根据《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资〔2016〕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下达2019年你省(区)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预算(项目代码:Z18519003000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2019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预拨你省(区)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2,该资金列2019年政府收支经济分类科目“50701费用补贴”和2019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230102-‘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
二、请按照财资〔2016〕31号文件有关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三、请配合有关部门抓紧推动你省(区)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完成分离移交工作后,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申请资金清算。
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你省(区)绩效目标,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区)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你省(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你省(区)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单位要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财政及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附件:2019年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汇总表
财 政 部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