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稳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2日
来源:《中国财政》2020年第8期 作者: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将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抓紧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意见作为一项重大任务进行部署,对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和“三农”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基本完成,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即将历史性地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良好基础。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扶贫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正由集中力量攻坚向完成剩余脱贫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转变。
完成剩余脱贫任务方面,仍然不容半点懈怠。截至2019年底,全国还有551万贫困人口没有脱贫,还有52个贫困县尚未摘帽,数量虽不多,但都是历经多轮攻坚没有啃下的硬骨头,如期全面完成需要付出艰苦努力。近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对未摘帽的52个贫困县、贫困人口超过1000人和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1113个贫困村进行挂牌督战,要求及时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部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行百里者半九十,我们决不能因胜利在望而对剩余脱贫任务掉以轻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面临的压力不小。贫困群众脱贫后,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但总体上仍属于较低收入群体,脱贫后持续增收的后劲不足,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仍然较弱,部分边缘贫困群众仍存在返贫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如期完成,但要确保稳得住、能致富,后续扶持压力依然很大。贫困地区经济社会虽然得到明显发展,但相对其他地区而言,仍然是欠发达地区。近期,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贫困群众转移就业等带来冲击,部分群众可能因疫致贫返贫。应对这些挑战,要求继续加强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产业发展、转移就业的后续帮扶,完善社会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从制度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方面,需要久久为功。乡村振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由之路,面临比脱贫攻坚更高的目标任务。从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虽然脱贫攻坚给贫困地区带来了令人瞩目的变化,但这些地区基础设施欠账并没有完全补上,产业发展依然处在较低水平,市场竞争能力、风险抵御能力较差,村集体经济收入普遍不高,农村人居环境、教育、医疗卫生、农技服务等仍需改善。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需要统筹解决相对贫困和乡村振兴工作,在资源配置、支持对象、支持重点、帮扶政策等方面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自觉履行历史责任,主动作为,在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同时,积极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一是统筹考虑完成剩余攻坚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果等因素,继续强化财政扶贫投入保障,并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巩固脱贫成果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支持力度。二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在对照现有标准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高度关注、密切跟踪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三是支持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支持建立有效机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工作。四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全面评估现有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的基础上,抓紧研究2020年后财政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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