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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2020年脱贫攻坚10项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6日

2020年2月26日  来源: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特别要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财政部在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的同时,坚决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积极研究谋划2020年财政脱贫攻坚工作。近期,财政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坚决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保持定力,砥砺推进,持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加强督办,确保财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质量。二是建立健全整改成果运用长效机制,深化巩固巡视成果,保证质量,力求成效。三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财政脱贫攻坚领域的日常监督,加强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的核查处理。

  财政部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聚焦短板,支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一是统筹考虑完成最后攻坚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果等因素,强化财政扶贫投入保障。完善资金分配方式,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巩固脱贫成果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防止返贫。二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在坚持现有标准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高度关注、密切跟踪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三是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保持脱贫攻坚期内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总体稳定,提高整合资金用于产业项目占比。规范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强化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四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绩效,强化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的动态监控。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谋划,压实责任,推进脱贫成果巩固和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支持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支持建立有效机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全面评估现有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的基础上,抓紧研究2020年后财政扶贫政策。二是切实履行定点帮扶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帮助定点扶贫县巩固脱贫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三是全面总结财政脱贫攻坚工作,对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开展宣传。继续利用多双边开发机构平台和对外财经对话机制,支持国际减贫交流合作,宣传我国扶贫经验和减贫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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