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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制建设

  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的要求,围绕财政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加强财政法律制度建设,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财政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得到了持续提升。

  1)财政法律制度建设。加强财政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10年底,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现行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9件,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91件,规章106件,规范性文件2297件,涵盖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财务及资产管理、会计管理、财政监督管理等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财政法律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与此同时,财政部积极开展对现有财政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自1986年以来,先后组织财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11次,有步骤地对建国以来财政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鉴定,总计废止和宣布失效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92件。

  2)财政行政执法。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财政部门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是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的根本要求。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自1998年起,财政部先后开展了六轮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截至2010年底,保留财政行政许可项目19项,非许可财政行政审批项目59项。进一步加强财政行政许可听证和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制定了《财政部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和《财政部行政审批操作规程》,对行政许可监督机制与行政审批的流程、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财政行政处罚行为不断规范,制定了《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明确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利。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推进,依法确认执法主体,清晰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制定了《财政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各地财政部门也不断建立健全财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

  3)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有效预防和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的有力保障。一是坚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妥善化解争议和纠纷。自199910月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截至2010年底,财政部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17件。二是积极参加财政行政应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妥善解决相关纠纷和争议,尊重和认真执行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努力维护财政部门合法权益。2000-2010年,财政部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23件。此外,通过组织听证、内部审核会签等方式,加强对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4)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途径。财政部高度重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990-2005年,财政部普法办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连续评为“二五”、“三五”、“四五”全国普法先进单位。“五五”普法以来,进一步完善了财政干部法制培训机制,组织开展了财政法规知识竞赛、财政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送法下乡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同时,健全普法工作考核制度,使财政“五五”普法中期督导与考核验收工作有章可循。“五五”普法活动期间,财政部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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