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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31日

  近年来,各级财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增加医疗卫生投入,并注重向需方倾斜、向公共卫生倾斜、向基层倾斜,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支持医疗保障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促进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010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4804.18亿元,比2009年增长18.8%(见图4.6)。其中,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485.35亿元,比2009年增长16.67%。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重点支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一是支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120元,参合(保)人数分别达到8.36亿人和1.95亿人。中央财政支出专项补助资金509亿元用于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资助困难城乡居民参保,减轻医疗费用负担。二是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6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和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三是促进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2382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169所中心乡镇卫生院、1887所县级医院和11250所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支持中西部地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置必要的设备,对全国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购置予以支持。四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9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0年中央财政继续按人均15元的标准和不同的补助比例对各地给予补助,地方各级财政也安排了补助资金。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支持1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加强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推进试点工作。总体上,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4.6 2006-2010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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