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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情况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31日

  2010年,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方式筹措资金,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支出达到10710亿元(见表4.3),其中:农业基础设施及农村民生工程投资3153亿元,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投资106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765亿元,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投资995亿元,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及服务业投资736亿元,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604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投资1092亿元。为确保中央政府公共投资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财政部门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管机制,将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日常监控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提高监管成效。2011,共抽调检查人员497人,对2010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共检查285个市县的3359个项目,涉及项目投资总额468亿元,发现各类违规问题483个,涉及违规资金20亿元。

4.3  2010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支出情况

  2008年第四季度增加1040亿元、2009年增加5038亿元的基础上,2010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10710亿元,比2008年预算增加6505亿元,累计达到12583亿元,比两年中央政府新增公共投资1.18万亿元的计划增加783亿元,主要是用车辆购置税安排的公路建设支出,以及青海玉树、甘肃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增加。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重点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基础设施及农村民生工程、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自主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资金安排主要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避免“半拉子工程”,严格控制新上项目,防止重复建设。同时,财政部将继续会同各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政府公共投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效益。总体上看,中央政府公共投资增加了即期需求,带动了民间投资和消费,加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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