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情况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04日
为适应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财政部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这是建国以来我国政府收支分类统计体系的一次重大调整,也是我国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创新,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
政府收入分类是将各类政府收入按其性质进行归类和层次划分,以便全面、准确、明细地反映政府收入的总量、结构及来源情况。《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具体分类情况是:第一类:税收收入,下设增值税等21款;第二类: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下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等9款;第三类:非税收入,下设政府性基金收入等7款;第四类: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下设国内贷款回收本金收入等4款;第五类:债务收入,分设国内债务收入、国外债务收入2款;第六类:转移性收入,分设返还性收入等9款。
政府支出分类是将政府支出的内容进行合理的归纳,以便准确反映和科学分析支出活动的性质、结构、规模以及支出的效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我国现行支出分类采用了国际通行做法,即同时使用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两种方法对财政支出进行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就是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我国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等大类,类下设款、项两级科目。《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事务、储备事务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等26类。支出经济分类。是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在支出功能分类明确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基础上,支出经济分类明确反映政府的钱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我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设置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大类,类下设款级科目。《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类级科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赠与、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和其他支出等12类。支出经济分类与支出功能分类从不同侧面、以不同方式反映政府支出活动。支出分类与部门分类编码和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相配合,在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的有力支持下,可对任何一项财政支出进行“多维”定位,清清楚楚地说明政府的钱是怎么来的,干了什么事,最终用到了什么地方,为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宏观决策和财政监督等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经济信息。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科学反映政府收支状况,财政部每年都会根据预算管理的需要,对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完善,并在当年7月份制定印发下一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供各级财政部门提前编制下年度预算使用。《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按照万山政府预算体系的要求,细化设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目。在不同的支出功能分类下统一设置51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科目”,在其下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要支出方向设置“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与发展”、“境外投资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项级科目。作上述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科目既能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不同行业企业的支出规模,又能反映具体项目的支出方向。
(2)配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铁路运输企业税收收入划分办法、可再生资源发展基金征收等政策的出台,新增或调整完善相关科目。
(3)根据预算管理的需要,删除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