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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情况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07日

  受国际经济复苏艰难和国内长期积累矛盾显现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已步入转型期,中央财政对支持经济结构调整高度重视,主要通过支持科技进步与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手段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是支持科技进步与创新。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产业技术研发资金41.2亿元,积极支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支持了机械关键零部件、节能降耗、信息等重要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优先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的产学研联合创新,引导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模式。继续深化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按照“目标考核、淘汰递补”原则,采取综合扶持方式,对2011年纳入支持范围的20家集成电路研发设计企业给予滚动支持,激励行业骨干企业整体创新。开展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创业投资试点,发挥专业管理机构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或跟进投资方式,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二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70亿元,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突破、产业创新发展、重大应用示范以及区域集聚发展等。采取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联合社会资金,参股设立41支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继续推进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无锡5个城市云计算试点,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促进重要领域的示范应用,引导云计算服务模式创新。支持新型平板显示领域骨干企业提升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加快推动全产业链一体化协调发展。支持高端装备制造商与用户开展的研发创新,促进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在山东、浙江、福建、广东4省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试点,统筹使用中央财政相关资金,搭建资金和政策集成平台,引导带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加快推动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三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2012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力度,按照“区域+产业”模式,推动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2011-2012年,累计下达资金53.6亿元,撬动地方财政资金、企业资金和金融资本投入约1800亿元。稳步推进区域综合试点,正式批复实施中关村等5个地区(园区)试点方案,新增深圳前海示范区、重庆两江新区、长沙市、苏州市作为试点。扎实推进广告业综合试点,在现有9个试点园区基础上,新增安排烟台广告园等11个广告园区。在北京、上海等地启动电子商务产业综合试点。

  四是支持技术改造与创新。2012年,中央基建投资安排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资金351亿元,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重点振兴产业和技术改造等项目。

  2013年,中央财政继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支持方式、加大投入力度,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主要思路包括:一是注重投资消费协调拉动,完善扩大内需长效机制。安排中央基建投资4376亿元,继续保持政府投资规模适度增长,注重优化政府投资结构。研究扩大消费长期措施和制度安排,切实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二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加大创新型骨干企业和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力度,完善科技创新平台运作机制。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支持信息消费,探索引导金融机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三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为中心,以发展主导产业和完善公共服务为重点,推动我国走上一条集约、智能、绿色、高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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