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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07日

  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如期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21242.1亿元,同比增长28.8%。其中,中央公共财政教育支出3781.55亿元,同比增长15.7%。

  一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继续向全国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将学生字典纳入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将农村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以及特大自然灾害教育救灾应急等因素纳入保障范畴,提高中西部地区单位面积补助标准(中部地区由400元提高到600元;西部地区由500元提高到700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校舍维修改造成本较高地区的单位面积补助标准。在落实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基础上,继续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为此,中央财政共支出改革资金864.5亿元,全国约1.2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33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资助。此外,进一步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全国约2900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政策,支持约1260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重点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附属生活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满足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推进县镇学校扩容改造,集中力量解决县镇“大班额”等突出问题。继续支持地方推进校舍安全工程。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对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扩大到连片特困地区,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工资性补助标准(中部年人均2.4万元、西部年人均2.7万元),为连片特困地区县补充师资。

  三是大力发展学前教育,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继续支持和引导中西部农村地区增加学前教育资源,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建立幼儿资助制度,推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2012年,中央财政学前教育补助资金支出156.3亿元。

  四是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等重大项目。2012年,中央财政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资金支出93亿元。

  五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优化生均综合定额拨款体系,继续实施捐赠配比政策,鼓励高校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提高研究生教育财政拨款水平。继续支持新一轮“985工程”和“211工程”第三期建设,启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支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等。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高校的支持体系,支持各地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万元目标总体实现。启动实施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作,支持没有教育部部属高校的省份每省重点建设一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地方大学。

  六是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的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同时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将助学金资助对象逐步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继续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2012年,全国约1244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491万名普通高中学生、570万名高校学生受益。

  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预算安排23034.74亿元,比2012年决算数增长8.8%。其中,中央公共财政教育支出预算4132.45亿元,比2012年决算数增长9.3%,重点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安排826亿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安排120亿元,继续落实好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安排150亿元,继续支持和引导地方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和依托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支持民办幼儿园和城市学前教育发展,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幼儿资助工作等。三是启动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持和引导地方选派优秀教师到“三区”支教。同时,安排44.9亿元,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安排15亿元,继续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四是安排201.1亿元,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五是安排170亿元,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稳步改善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六是安排104.35亿元,继续支持和引导各地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七是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健全中央高校预算拨款体系。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继续加大对地方高校支持力度,支持地方高校提高质量、特色发展。八是继续落实好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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