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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行政成本的具体措施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07日

  2012年以来,围绕加强行政经费管理、降低行政成本这一目标,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重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过快增长。一是继续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2012年中央财政对“三公经费”继续实行零增长,2013年又对公务接待费预算规模较大的部门按6%的比例作了进一步压缩。地方财政部门也按照零增长原则对“三公经费”等进行严格审核和控制。二是严格控制人员经费支出。继续实行经费与编制双向控制,严格按编制核定部门预算,对超编人员一律不安排经费。三是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继续实行公务用车编制与经费双向控制,对超编制配备的车辆一律不安排购置经费及运行经费。一些地方和部门试行货币化改革,取消公务用车,发放交通补贴。四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实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与任务和经费联动审核机制,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数、经费和规模。五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推行公务卡结算,公务接待费公示等制度。一些地方财政部门还制定了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探索实行定点接待。六是加强会议费管理和改革,精简会议,压缩会期和会议人数,严格会议费开支范围,实行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费国库直接支付。加强在华召开国际会议财务管理,严格国际会议的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会议预算。七是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的规模、开支范围和标准,要求中央部门大力压缩差旅、会议、文件等支出,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推进信息工程共建共享。八是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加强对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的监管,使公务消费在阳光下运行。九是推动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等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2年,财政部继续公开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95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并将公开内容细化到车辆购置数和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实物量信息。财政部还对《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了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行政成本提供制度支持。

  2013年,财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公款浪费现象。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勤俭办一切事业,严肃财经纪律,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一是落实政府要过紧日子的要求,按5%的比例进一步压减中央国家机关2013年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确保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二是加快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对会议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培训费、外宾接待费等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或制定,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公务支出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支出标准体系,为遏制铺张浪费提供制度保障。三是严格公费购车管理。继续按规定编制和标准严格核定公务用车配置经费,坚持配备国产自主品牌汽车,降低车辆购置成本。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规范省部级以下工作人员临时出国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及监督管理,健全联合检查机制,严格审核问责,认真抓好相关规定的贯彻执行。五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从严限定公务接待的范围、人数和次数,推进公务卡结算和公务接待费公示制度,强化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六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要求,严把预算审核关,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楼。七是继续推动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等公开工作,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将党政机关各项公务活动置于阳光之下,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八是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惩铺张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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