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以来关税制度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05日
加入世贸组织(以下简称入世)以来,我国全面履行关税减让承诺,在世贸组织规则范围内,科学、精细地调整关税税率、税目和专项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发挥关税的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建立起适应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体系较为完备的关税制度。
(1)关税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一是关税水平大幅度降低。从1992年底开始,我国启动了大幅度的自主降税进程,截至2001年入世前,关税总水平由43.2%降至15.3%,降幅达65%。2001年以来,我国按照入世承诺逐年下调进口关税,截至2010年1月1日,入世降税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关税总水平由入世前的15.3%进一步降至9.8%,降幅达36%。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由入世前的18.8%降至15.2%,工业品平均税率由入世前的14.7%降至8.9%。
二是税则税目进一步精细。1992年,我国开始以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设置税则税目,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将税则税目设为8位编码,并分别在1996年、2002年、2007年和2012年,与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进行了同步改版,改版步伐与发达国家一致,快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同时,根据海关监管和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针对部分我国特有的贸易量较大或增长较快的产品、新技术产品以及实施进出口管理措施的商品,增设了1100多个本国子目,8位税目数由2001年的7111个逐步增至2013年的8238个。
三是关税结构不断优化。近年来,在关税总水平逐步下降的同时,我国关税税率结构不断优化。一方面,大幅降低了能源、资源、原材料等初级产品的进口关税,并有选择地降低了部分关键零部件等中间品以及重要机电设备等制成品的进口关税。目前,我国进口能源、资源类产品关税税率一般不超过5%,其中原油、煤炭、铁矿石等重点大宗商品均已实行了零关税。另一方面,较大幅度地降低了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如小轿车进口关税税率由1996年的100-120%降至目前的25%,降幅近80%,十几年间完成了发达国家五、六十年的降税进程,而同为“金砖国家”的印度、巴西的小轿车最惠国关税税率则高达100%和35%。我国进口化妆品、服装、箱包、鞋帽、手表等消费品关税税率在国际上也处于中等偏低的水平。以法国产路易威登(LV)手提包为例,我国征收的进口关税税率为10%,韩国、印度分别为8%和10%,美国、日本为9%和12%,而巴西、南非为30%。经过十几年的调整,目前我国工业品中初级产品、中间品和制成品平均关税税率分别约为5.9%、6.7%和10.6%,与1996年三类产品9.7%、16%和26.2%的税率相比,不仅税率大幅降低,而且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实现了从“高水平、窄税基”向“低水平、宽税基”的转变,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关税税率结构。
(2)关税调控作用有效发挥。
一是调整进口暂定税率,优化进口商品结构。近年来,我国每年都通过暂定税率的形式,对进口关税进行集中调整,重点降低了重要能源资源性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基础工业原材料、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等进口税率,并且逐年扩大所涉及商品的范围。2013年初有780多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平均税率为4.4%,相对于最惠国税率,优惠幅度达到56%。其中,新增和进一步降低税率的产品主要分为五大类:调味品、特殊配方婴幼儿奶粉、心脏起搏器、血管支架等促进消费和改善民生,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生活和医疗用品;汽车生产线机器人、宽幅喷墨打印机、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屏、电动汽车用逆变器模块、锂电子蓄电池、无级变速箱用钢带等促进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高岭土、云母片、钨铁、锑等能源资源性产品,以及船舶压载水处理设备用过滤器、动车组用胶囊等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环保产品;紫苜蓿、奶衬、自走式饲料搅拌投喂车等支农惠农产品;羽绒、亚麻短纤、全自动转杯纺纱机等支持纺织行业发展的产品。数据显示,实施较低进口暂定税率的商品进口增幅高于同期一般贸易进口总体增幅,在扩大进口、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增加国内市场供应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不断丰富征税方式,有效发挥关税杠杆作用。目前,除从价税外,我国还对配额外进口棉花实行滑准税,对天然橡胶进口实行选择税,对部分电子摄录设备进口实行复合税,对感光材料等产品进口实行从量税,对化肥出口实行季节税等多种征税方式。针对不同商品特点采取不同的征税方式,既充分考虑了多方利益,照顾了上、下游产业的关系,又综合平衡了供需关系,收到了良好的调控效果。同时,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配合国家出台的其他调控措施,通过适时调整进、出口关税,有效应对了2007年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2008年国内外市场粮食产品价格上涨、2009年外贸急剧下滑、2010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2011年物价过快上涨等复杂形势,关税的杠杆作用有效发挥,有力地保证了国内市场供应和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三是实施专项关税优惠政策,促进科学发展。近年来,通过制定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自主创新,有效配合了十大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同时,关税政策导向进一步向科教、卫生、文化、公益等公共事业领域倾斜,支持改善民生。如2009年起实施的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内企业研发生产重大技术装备所需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取消相应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在此政策支持下,国内200多家装备制造企业通过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下一阶段加强关税制度建设的初步思路:一是更加注重关税税率、税目调整的科学性和规划性,由应对性、临时性调整向主动性、前瞻性调整转变,形成高效、科学、严密的政策调整机制。二是更加注重关税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关税杠杆调控作用,由研究出台单项政策向加强政策协调、政策衔接转变,使关税政策与其他调控措施形成合力,增强调控效果。三是更加注重对关税政策特别是区域关税政策的规范管理,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逐步将区域性关税政策由更能体现公平原则、更能反映国家发展战略的产业性关税政策替代。四是更加注重关税政策绩效评估工作,由重视政策设计向重视政策实施效果评估转变,优化评估模式,完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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