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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合作机制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05日

  财政部参与的区域性合作机制主要包括:东盟与中日韩(以下简称“10+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以下简称“APEC”)、亚欧财长会议、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以下简称“CAREC”)、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以下简称“GMS”)、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SCO”)等区域财经合作机制。

  10+3财金合作机制建立于1999年,并快速发展成为亚洲地区最有活力、前景最为广阔的区域合作机制。近年来,10+3财金合作机制在建立区域资金救助和预防机制、发展亚洲债券市场、加强经济评估与政策对话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成果,成为东亚区域财金合作的主渠道。2013年,我国与文莱共同担任该机制联合主席。2012至2013上半年期间,我部对内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对外加大引导和协调力度,推动各项合作成果做深做实。一是进一步加强清迈倡议多边化(CMIM)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能力并审议通过了CMIM协议修订稿。二是推动10+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升级为国际组织。三是加强亚洲债券市场倡议(ABMI)下的各项合作。四是开展10+3财金合作未来重点合作领域研究,包括基础设施融资合作,自然灾害风险保险和区域贸易本币结算。

  APEC是亚太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合作官方论坛,现有21个成员。2012-2013年期间我国参与该机制的主要成果有:一是在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的基础上,就全球和亚太地区经济形势、财政可持续性、基础设施投资合作、应对自然灾害的财政金融政策等议题阐述我方观点,收到了较好的增信释疑效果。二是积极支持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AFDC)开展各项能力建设活动,举办了包括包容性创新政策论坛、亚太地区普惠金融论坛等颇具影响力的研讨会和培训,受到APEC各经济体的广泛欢迎。

  亚欧财长会议是作为1996年3月启动的亚欧首脑会议(ASEM)的一项后续行动而建立的重要论坛,旨在落实ASEM有关财政和金融问题的决定和精神,并通过对话和磋商推动亚欧之间经济和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亚欧财长会议机制建立十多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有效协调行动,在亚欧区域财金合作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和全球金融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2012年10月14-15日,在泰国曼谷举行的第十届亚欧财长会议上,我方代表积极参与议题讨论,着重阐释了对全球宏观经济政策、亚欧深化区域合作的路径及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等问题的看法,全面介绍我应对金融危机的主要政策措施及取得的积极效果,受到与会各方高度评价。

  CAREC起步于1996年,并于2002年升级为部长级合作机制,现有成员包括10个国家。该机制的宗旨是以合作谋发展,通过促进交通运输、贸易、能源和其他重要领域的区域合作,促进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减少贫困。2012年10月我部在湖北武汉成功举办了CAREC第11次部长会,会议发表了“武汉行动计划”,各方一致同意CAREC学院由虚拟转为实体化运作。2013年10月在哈萨克斯坦举办的CAREC第12次部长会就CAREC实体学院落户我国新疆乌鲁木齐达成重要共识。

  GMS成立于1992年,由澜沧江—湄公河沿岸六个国家共同参与,我部为GMS部长级会议的牵头单位。作为该机制重要成员国,我国积极参与GMS总体合作规划的制定和磋商,务实推动GMS在交通、能源、电信、农业、环境、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贸易便利化和投资等各领域的合作,并为GMS合作提供力所能及的资金和智力支持。2012年我部成功举办了GMS第18次部长级会议。本次会议以GMS新十年战略为指引,在加快筹建次区域电力协调中心、成立GMS铁路联盟、制定区域投资框架(RIF)等方面取得多项务实成果,特别是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制度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SCO成立于2001年6月,现有六个成员国。当前SCO财金合作的重点工作是研究建立SCO融资保障机制。2012年5月,财政部在北京主办了SCO第二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各方就研究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等议题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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