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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体制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06日

 

  中国的财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经过过去30年的渐进式改革探索,基本上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的财税体制现行格局。在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企业创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均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当然,随着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现行的财税体制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问题

  增值税是我国当前税制体系中的第一大税种。1994年税制改革时,考虑到保持原有税负水平,以及抑制当时投资过热问题,采取了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由于对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形成了对固定资产投资的重复征税,特别是对一些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行业,由于技术设备投资巨大,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税收负担明显偏高。这种人为扩大税基以保证税收收入和抑制投资的做法,妨碍了经济增长,必须尽快转型。

  二、社会保障费收缴制度改革的问题

  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而社会保障税制又是健全和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性条件。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不仅缺乏强有力的社会保障法,同时还没有将社会保障资金列入预算内管理,而且由于保障基金的筹集实行“按地区、分行业、定单位”的办法,各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障项目多少不一,基金筹集标准高低不同,资金管理分散、筹集成本高,调剂面窄,对资金的使用缺乏有力的监督,普遍存在资金浪费、挪用等问题,无法专款专用,难以满足保障支出的需要。

  三、现行税制在贯彻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方面功能有限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同时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以此来推进改革和发展。而现行的税制体系在落实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促进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方面功能还是比较有限。

  四、税收政策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功能有限

  当前我国居民消费率过低、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比较有限,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国民收入分配体系的不公和失衡,而要构筑一个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社会,必须有效遏制贫富两极分化与分配过分不公,否则就只能导致社会失衡甚至出现社会动荡。经过多年高速增长,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经突破1000美元,预计2020年将达到3000美元。但伴随经济快速增长的是基尼系数的不断扩大。据中国社科院收入分配课题组曾根据城乡入户调查数据估算出2002年全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454,世界银行估算出2001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47,都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表明,这一类似时期,往往对应着各种矛盾的紧张和激化,而在其中,由贫富悬殊引发的社会矛盾最为突出。税收作为调节社会分配关系、促进公正与公平的重要政策工具,现行的分类所得税模式与征管模式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功能比较有限。

  五、政府间权责划分、财政关系进一步明晰化的问题

  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等两个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基本维持原有格局,没有实质性进展。第一,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范围划分过于原则化。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只作了原则性规定,没有对各级政府的具体支出责任的划分做出明确规定;执行中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边界不规范,存在越位、缺位现象;在我国财政管理体制中,主要遵循一些既定的准则,各级政府支出划分不够清楚,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这就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以及地方各级财政之间讨价还价,互相挖挤提供了可能,导致预算管理体制不够规范、稳定。对此,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做法值得借鉴。第二,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目标定位与计算方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化和法制化。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在处理上下级政府财政关系时,无论是财政补助,还是税收返还,都有规范的计算公式,按既定的公式核算对下级财政拨付的款项,双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便于各级政府财政统筹安排财力,处理地方经济社会事务。而我国目前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定位还不够明确,是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还是以基本公共服务最低保障供应为导向来设计转移支付制度,目前还有争议。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计算公式难以达到有效调节地区财力平衡,保证全体居民享受均等公共物品服务的功能。第三,省以下财政体制尚未规范化、法制化建立起来。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主要解决中央与省级政府之间财权划分的问题,而对于省以下各级政府之间财力划分的比例、规范等问题,却远未涉及。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省级政府多模仿中央与省级政府的财权划分比例,处理省级政府与地市级政府的财力划分。而中国长期以来的官场政治“潜规则”,也使得下级政府在与上一级政府在财力划分比例、税种归属等问题上,根本不可能有与上级政府讨价还价的余地,被动地接受上级政府的财力分配,这样也就造成了财力不断上移,事权却不断下放,基层政府的日子越来越难过。

  六、公共支出各项改革配套推进、提升改革综合效应的问题

  中国近年来推进的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收付等预算管理改革,成效显著。但目前的公共支出管理体系还不尽完善,一个重要的方面在于预算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像政府会计要素、政府会计基础等不到位,而制约了上述各项改革措施的综合效应。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是财政管理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变革,涉及面广、技术性强,不仅是会计技术变更问题,更是管理理念更新问题。当前,中国推进政府会计改革主要面临着政府单位界定、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整合、权责发生制适用程度和重大事项会计处理、政府会计人员培训以及政府会计信息系统建设等诸多问题。

                                                             摘自《发展和改革蓝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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