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粮票的记忆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06日
梁淑玲
粮票是我国特殊经济条件下的历史产物,是计划经济这段历史的真实写照和见证。它作为一种文化载体,记载了祖国从物质匮乏发展到物产丰富的全部历程,也记载了我们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一些记忆。
1950年,新中国面对战乱之后几近崩溃的经济,开始酝酿粮食的计划供应,中央政府于1953年10月出台了粮食统购统销政策,1955年8月25日,国务院出台了《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同年9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名义印制的1955年版的全国通用粮票开始在全国各地发行使用,自此拉开了我国长达38年之久的“票证经济”帷幕。
我国粮票的种类数量有“世界之最”之称,全国2500多个市县以及一些镇、乡都分别发放和使用了各种粮票,甚至一些大企业、农场、学校、厂矿、部队等也印发了各种票据,种类繁多。那时常用的粮票主要有票面额1市两、2市两、1市斤、3市斤、5市斤、10市斤的全国粮票和地方粮票。按年龄和工作性质确定每月的粮食定量,当时定量最高的为劳动强度最大的重体力工人,每月粮食的供应量为45斤。不满1岁的婴儿为5.5斤,1周岁开始是8.5斤,以后每长1岁加2斤,10周岁以上的普通市民在26斤到34斤之间。
粮票是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制度而发行的一种无价证券,其设计者的初衷是把它作为粮食计划供应和计划管理的手段,以“方便”居民外出旅行、公干时饮食之用,它的背面都印有“本票只限在某某范围内购买粮食或粮食制品,严禁买卖、伪造,涂改无效,遗失不补”的字样。然而,在原有计划经济的制度结构中,粮票却成为一种身份和权利的象征。能够按时按量领到粮票,就意味着取得了城市居民的身份,能够享受国家给予居民的一系列待遇。这是农民羡慕已久、求之不得的事情。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粮票对于我一直都很陌生。第一次对粮票有了很深的印象是在我6岁那年,母亲带我去南京的叔叔家,可巧,我们去的那一天,叔叔家临时有事,要到晚上才能回来。到了吃中饭的时间,母亲带我到外面饭店吃饭,见饭店排了长长的队伍,我们也跟着排在了后面。当轮到我们时,母亲把钱递了过去,只听开票的服务员说:“粮票”。母亲忙陪着笑脸说:“我们是农村来走亲戚的,没有带粮票,我多加钱行不?”服务员头也不抬地说:“不行,下一个。”那天中午我们最终没能吃上午饭,粮票也在我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不仅城乡之间如此,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迁移,同样由于粮食关系的束缚而相当麻烦。当时的粮票分为全国粮票和省级粮票两种,省级粮票只能在省内流通,只有全国粮票才通用。出差的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去粮店换一定数量的全国粮票。出远门前去换粮票在当时寻常得就和往行李里装上换洗衣服、牙膏牙刷一样,谁都不会忘。偶尔有马大哈忘了这一程序,也不得不去火车站退票改期,换完粮票再走。因而,在这种无价证券的背后,究竟包含着多大的价值,是谁也讲不清楚的。
但是,票证制度的本身并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它只不过是特殊时代背景下的产物。经济发展的转机发生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物资慢慢丰富起来,其表现之一就是,曾经严格的票证制度越来越松动,粮票也在逐渐失去它当年的魅力。1980年,国家对粮油议购议销作为统购统销的补充,于是市场上又出现了一个时尚的新名词——“议价粮”。所谓议价粮,就是在百姓定量内平价以外,容许不用粮票高于平价购得的粮食。实际上是“一种粮两种价”。你若想多吃,就要用高价买粮。特别是进入上世纪80年代以后,城市居民的饮食结构发生了变化,一日三餐,副食增多,主食减少。因此,这时家家户户的粮票基本都有所盈余。但对于粮票的习惯性依赖,却一直持续到上世纪80年代末。当时,富余的粮票是可以用来兑换鸡蛋或是其他生活用品的,比如说,10斤粮票换1斤鸡蛋,100斤粮票换1个不锈钢锅。我的老领导家里到现在还保存着一个用110斤粮票换来的钢筋锅,她家的炊具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始终都没有舍得扔掉那个锅。
1992年的夏天,我考进了省内的一所高中中专,成了我们家第一个吃商品粮的人,也成了我们村因升学而成为“农转非”的第一人。高兴之余,姐姐又仔仔细细地把通知要求看了一遍,这一细看不要紧,我们全家又犯了愁,通知要求学生入学时,必须自带粮票。那时,我们家中一两粮票也没有,母亲当时十分着急,就去找在港口做调度的堂哥想办法。堂哥说,这事好办,咱们家里有的是粮食,可以把粮食拉到粮管所去兑换粮票。堂哥找来港口的空车,从我家拉了几百斤粮食,和我一起来到了粮管所,粮管所的一位工作人员开始说粮食有点湿,不收,堂哥找了一个地方晒了两天,再到粮管所,人家还是不收,原来他们也是刚刚接到通知,不再兑换粮票。后来不知堂哥从哪弄来了上百斤全国粮票。临行前,堂哥送我到车站,告诉我先用着,不够哥再想办法。但到了学校,却连一两粮票都没用上。学校已不再使用粮票,馒头一毛钱一个。
其实早在1985年,我国政府就规定“取消粮食、棉花的统购,改为合同定购”。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也是农产品购销体制由统购统销走向“双轨制”的转折点。以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为标志,农产品购销体制进入了“双轨制”。双轨制经历了十几年曲折反复的运行,最终没能径情直遂地达到政府的改革初衷。“双轨制”中严重的购销倒挂使得财政对粮食的补贴金额越来越大,统计资料显示,1986—1991年国家财政用于粮、棉、油价格补贴总额高达1363亿元,约为同期财政农业支出的80%。仅1990年,国家用于粮食的亏损补贴就达350.6亿元,占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12.01%,同时粮食企业还有历年来积累下来的亏损挂账近百亿元,其中80%是因地方财政困难,应拨补的亏损补贴而未拨补。在财政负担日益严重的情况下,自1993年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全国的粮食销售价格基本全部放开,实行了40年的城镇居民粮食供应制度(即统销制度)被取消,粮票也就理所当然的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在1993—1997年间,粮食购销政策仍实行“双轨制”。由于绝大多数年份里市场价高于定购价和议购价,所以使得过去的暗税变得显形化了。以1995年为例,该年政府征收粮食4620万吨,购买议价粮4630万吨。征购粮的粮价平均为市场自由价格的60%,而议购粮的粮价为市场自由价格的90%。这些差价的存在等于向粮食生产者征收了407亿元的暗税。
自1998年起粮食流通体制进行了一系列购销市场化改革,直到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粮食流通才真正实现购销市场化。同年,国家财政开始把原来补在流通环节的资金直接补到农民手里,也就是把原来的暗补直接变成明补。自2006年取消农业税后,中央财政开始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补贴,这大大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并且,自2006年起国家对种粮农民的这两项补贴,每年都在大幅度提高。
虽然我们告别了粮票,但是不能告别“以粮为纲”的根本。因此,重视“三农”,守住耕地,尽快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使粮食流通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仍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国财政2008.19半月刊10月5日出版 总第5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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