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温度”的地方债
——2015年上半年地方债发行情况纵览
2015年7月2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地方发债,钱都用到了哪里?事实上,地方债大多被投到了很多温暖的民生领域,比如农村公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比如修缮老百姓的危旧房子。
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这意味着,又有一大批棚户区居民和住在危房里面的老百姓要迎来房屋的旧貌换新颜了。而这些项目所需的资金有很大一部分就来自地方债的募集。国务院此项通知一发,缺少相关资金的地方势必也要开始筹划借债事宜了。
值得关注的是,从今年开始很多地方的发债方式要有所改变了。事实上,国家针对地方政府举债这事已经实施了多项改革,最新的一项改革就是实行地方债“自发自还”。
简单地说,地方债“自发自还”就是指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本地区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机制。这项改革从2014年开始在10个省市试点,今年是其在全国范围内推开的第一年。现在正值年中,各地的发债情况如何呢?本报记者进行了梳理。
30个省份发行10321亿元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曾就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在2014年4000亿元地方债发行规模内,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自发自还债券总规模为1092亿元。
今年,国务院安排新增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5000亿元,增加1000亿元。6月10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证实,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批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已于近日下发地方。2015年3月,财政部下发了第一批1万亿元的置换债券额度。
本报记者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债券信息网)的公开资料统计,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已经有30个省份(包括单列市)发行了10321.8亿元的地方一般债券。
除了一般债券,一些地方目前还发行了专项债券(河北、江苏、大连、新疆等),以及置换债务的专项债券(河北、湖北、山东和大连等)、置换债务的一般债券(江苏、河北、山东、大连和湖北等)。
《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中要求地方政府债券“以同期限新发国债发行利率及市场利率为定价基准”,采取市场化发行和定价。
从本轮发行结果来看,债券发行利率基本等同于同期国债收益率。其中,3年期发行利率介于2.83%—2.94%,5年期利率介于3.12%—3.3%,7年期利率介于3.37%—3.58%,10年期利率介于3.41%—3.63%。
据了解,影响地方债发行利率因素有很多,包括资金供求、期限结构、债券流动性及信用评级结果等市场因素。同时,也包括政府行政干预等非市场因素。
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在新修订的《预算法》框架下,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已初步奠定了中国地方债新政的框架。地方债新政呈现出三个基本特点:“新增”与“置换”相结合为地方政府提供现金流支持,逐步将所有债务纳入到市场发债的管理框架内;法定程序的额度控制与按市场化原则发行制度的结合,发挥政府和市场相结合控制风险和提高效率的目标;一般债券与专项债券相结合,分类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
政府资信评级打分成绩不错
给地方政府债券进行资信评级打分,在我国还是个新鲜事。但地方债券要真正走上市场化的路子,对发债方进行科学合理的资信评级,确实是给投资者提供投资参考和提示风险的不二之选。
开展地方债“自发自还”的核心在于地方债券不再通过财政部代发,完全基于发债政府的信用,定价影响因素扩大至当地政府信用评级、流动性、税收等因素。
由此,从地方债“自发自还”改革试点时起,财政部就要求试点地区开展债券综合性评级,但没有要求出具主体信用等级,因此目前各家评级机构仅出具并公布了“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的评级结果。虽然试点地区在经济、财政规模及债务负担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本轮发行债券均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且相对政府财力而言规模很小,因此均得到AAA级的评级结果。
记者了解到,不同评级机构的评级方法不尽相同。中债资信和上海新世纪资信在分析地方政府债券信用风险时,主要关注地区经济、财政、债务、政府治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等要素。地区经济要素主要从经济规模、增速、产业结构及稳健性等方面进行评价;财政要素主要从财政收支规模、结构和稳定性去考量;债务评级要素从债务规模、期限结构、债务负担和偿债指标等方面去衡量;政府治理评级要素主要包括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财政管理执行情况、债务管理情况和战略可行性等内容。大公国际则从财富创造能力、偿债环境、偿债来源与偿债能力等四个指标进行衡量和评价,虽然有所创新,但不是行业通用指标。
信息披露更透明
对于投资人来讲,信息的充分披露往往是其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
财政部要求,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地区应及时披露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债务情况等。而且,试点地区信息披露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从各地目前的披露情况看,记者发现大多数发债省份信息披露得非常充分。
以广东省为例,7月6日广东省发布了发债的相关信息。其所披露的文件就包括《2015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招标兑付办法》《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5年第一批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披露文件》《2015年第一批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招标发行规则》和广东省2015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一、二、三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多个文件。
在这些文件中,有关发债的规模、期限、利率、招标方式、兑付办法、信用评级报告等信息一应俱全。
此外,对于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地方债用途问题,各地也进行了说明。
财政部要求,债券融资资金应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对于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资金应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杜绝债务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记者从目前各地发布的债券发行募集公告中看到,债券资金将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公路建设等公益性项目,或转贷市县级政府,部分地区也用于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和偿还债务本息,基本符合财政部对债券资金用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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