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策数据推送国办>规范性文件

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5日

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

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12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515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