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1988年立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一直坚持集中投入的原则,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1988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投入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达1044亿元,占同期中央财政农发资金总预算的63%(其中投入河南省75.73亿元,占同期粮食主产区中央财政总投入的7%)。近年来,按照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创新开发机制有关要求,中央财政采取“综合因素法”分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同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回良玉副总理提出的“资金安排要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要向粮食主产区聚焦”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力度,财政部对“综合因素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提高了资金分配中粮食主产区的比重,以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大部分用于粮食主产区。2012年,中央财政初步安排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194亿元,占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总预算的67%(其中投入河南省16.69亿元,占当年粮食主产区中央财政投入的9%)。今后,中央财政将视财力可能,继续尽力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
在加大投入的基础上,围绕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实施土地治理项目,通过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农业、林业、水利及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措施综合配套,使改造后的中低产田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建设标准。为提高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投资标准和质量,2007年以来,土地治理项目中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亩投资标准以年均20%的增幅提高,至2012年,平原地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亩投资标准已达到980元(以省为单位加权平均计算,下同),丘陵山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亩投资标准已达到1180元。同时,自2009年启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以来,大幅度提高该项目的投资标准特别是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将亩财政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到1200元,亩投资标准超过了1300元。需要说明的是,受资金所限,如果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亩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过快,将会影响全国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任务量,从而难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业综合开发的建设目标。今后,财政部将在确保不减少中低产田改造任务量的前提下,继续逐步提高亩均财政补助标准,并通过鼓励地方超额落实配套资金或统筹其他各类支农资金增加投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亩均投资标准。